劇情介紹
1.
美籍印裔作家裘帕·拉希莉的小說《同名人》,講述的是一個印度家庭移民到美國的故事?;蛘哒f,可以稱為"反叛者之書"。
書中,印度青年艾修克在一次旅途中,遇到一個曾經(jīng)游歷英國許久的商人。得知艾修克從來沒有離開過印度,商人對他說:"你還年輕,自由啊。""別虧待了自己。趁現(xiàn)在還不晚,別猶猶豫豫想得太多,卷起鋪蓋卷就走,多游歷游歷。你不會后悔的。到時候就太晚啦。"
這次旅途中,火車脫軌,很多人死了,對他說多游歷的商人也死了,艾修克受重傷,一度無法下床。那時他總是想象"自己不但能走,還能遠行,離開他出生又差一點死掉的地方,離得遠遠的。"
于是,他成為了一個"反叛者",離開故土,到美國留學。
在新大陸上,艾修克得到了一種"新生",獲得麻省理工學院的博士學位,獲得大學教職,用雙手為自己創(chuàng)造了完全有異于印度的新生活。
但是艾修克的反叛又顯得不那么徹底,他回到印度相親,娶了僅僅見過一面的阿西瑪為妻。他們生了兩個孩子,男孩果戈里和女孩索妮婭。
他們的生活是完全"印度式"的,為人拘謹,著裝一絲不茍。吃家鄉(xiāng)食物,每隔兩年,一家人要回印度探親,一待幾個月。他一方面享受了在美國的自由,一方面心靈深處,對于生于斯長于斯的故鄉(xiāng)又懷有深厚感情。那里有他的父母、親戚家人。他們像所有亞洲家庭一樣,緊緊聚攏在一起,愛熱鬧,彼此緊緊聯(lián)系。
在美國生活了三十年,妻子阿西瑪還整天穿著莎麗,吃印度食品,甚至很長時間連駕照都沒有,只結(jié)交孟加拉朋友,精神上的困惑、孤獨,對新文化缺乏認同。
她不是笨到無法隔入新生活,在加爾哥達,她也是大學高材生。她只是耽于母國文化,不愿改變。
在多元化的美國,她過得還算不錯,在自己營造的小圈子里過得順風順水。她用印度方式給孩子們過生日,組織聚會,想讓后代們也對自己的文化產(chǎn)生認同。
2.
但是兩個從小接受美式教育的小孩子果戈里和索妮婭,是很難理解父母背井離鄉(xiāng),在異鄉(xiāng)的孤獨感的。他們認為自己是美國人,不喜歡印度式的生活方式,要求吃炸雞,不愿意到加爾各答長時間探親。
當然,這一切在家庭中都是可以調(diào)和的,果戈里對父母的不認同最后只表現(xiàn)在,他改掉了父親給起的名字,換成另一個更美式的名字"尼基爾"。
上大學離開家后,果戈里開始嘗試新生活,自由地選擇職業(yè),與異族姑娘談戀愛,選擇在離家很遠的地方工作。
但后來,父親艾修克講了為什么給了起名"果戈里",以及自己離開印度移民美國的心路歷程等等。他才明白自己與父輩的鴻溝,父親去世后,他加緊了與母親的聯(lián)系,對自己文化背景的探索。后來,他還與同是孟加拉后人的毛舒米結(jié)婚。
這似乎是一個人完整的成長經(jīng)歷,對自己身份的認同不斷明確,找到了自己的生活之道的故事。但其實,在多元化環(huán)境成長起來的人,是不可能非黑即白地接受某一種文化的。
故鄉(xiāng)這個詞的意義,對于父親艾修克母親阿西瑪來說,可能有實質(zhì)的意義,是心靈的歸宿。但對于果戈里來說,就沒有那么簡單了。他最初抗拒自己的孟加拉血緣,抗拒印度式生活方式,后來愿意一點點接受,但真的能成為艾修克阿西瑪那樣的印度人嗎?
肯定不行的。
比如,他最后還是與毛舒米離婚了。
3.
毛舒米是書中另一個印度裔,與果戈里一樣的,是她從小抗拒父母強加給自己的身份,她沉默寡言,不愿意接受那種生活方式。她一直在為逃離做準備,選擇為自己而活。
她學習法語,一度去法國生活。在那里,毛舒米覺得找到了真實的自己,她自由奔放,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童年時的壓抑得到釋放。
她選擇了與白人男子訂婚,但當知道這個男子對她的家庭、背景頗有微詞時,又果斷決定維護自己的文化背景。
她與果戈里結(jié)婚,最初可能是彼此共同的背景,熟識的親切。但時間久了,她發(fā)現(xiàn)果戈里
"時常使她聯(lián)想到自己的馴服順從,聯(lián)想到自己曾拒絕過的、奮掙著要拋棄的那種人生。他不是那個她以為最終會與之長相廝守的人,他從來就不是那種人?;蛟S,正是因為這些理由,在剛開始的幾個月,墮入情網(wǎng),和他在一起,按部就班地走別人指望她走的人生之路,使她感到被禁錮,反叛著自我,違拗著自己的意愿"。
與果戈里不同,毛舒米是一個絕對的反叛者。她追求內(nèi)心的感覺,果斷找到她真正想與之在一起的人。之后可能依然會重現(xiàn)第一個未婚夫的悲劇,她也不懼怕。
離婚后,毛舒米搬去法國生活。那里是她找到心靈自由的地方,是她新生的地方。
新生并不總意味著希望,還可能是幻滅,但勇敢的毛舒米決定承受。
同樣的女性、果戈里的妹妹索妮婭,雖然沒有離開從小生長的小城,但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反叛”,過上了完全不同于“印度人”的生活。
果戈里想在兩種文化中找到平衡,是他成長環(huán)境與文化背景沖突的結(jié)果,作為不絕對的反叛者,可能也是最好的選擇。
而第一代移民阿西瑪,即使她在美國生活了三十多年,對于美國文化的認同感,也沒有多少。丈夫死后,她決定半年住在印度,半年住在美國,也是調(diào)和的一種方式。
我們每個人,可能都會找到令自己舒服的那種生活方式吧。
4.
在我看來,《同名人》不僅僅是移民家庭的故事,而是一個更寬廣的,父輩與我們,我們與子女的故事。
每一代,都會是上一代的反叛者,社會才會迅速進步吧。
中國古代的父親喜歡強調(diào)孩子"類我",像他的孩子才會得到喜愛,得到尊重,得到尊嚴,得到各種資源。而后代,只能永遠屈居于父親的陰影下。即使世俗成就超過父親,心理上的畏懼恐怕永不消失。
還好,現(xiàn)在是文明社會,我們有更多選擇,不用過于討好一個人,讓一個人決定你的人生了。
作者:寧祭酒,迷戀清茶、清咖以及所有白色香花,以雕琢文字為志,沉醉光陰,樂不思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