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介紹
十四世紀是意大利文藝復興運動開始的時間,在這一百年中,意大利宮廷風氣得以軟化,意大利人不再桎梏于神權之下,而是將目光從彼岸世界轉向現(xiàn)世世界,追求讓身心愉悅卻又不失德性的生活。
從前,在中世紀神權管窺下的生活就像是寒冷的冰川,禁錮著意大利人的身心,而在十四世紀文藝復興運動的展開下,堅固的冰川得以初步消融,意大利人的生活獲得相對自由的空間。在薄伽丘時代的半個多世紀后,文藝復興運動并未結束,而是以一種更加繁榮的樣態(tài)得以延續(xù),對文化與德性的追求現(xiàn)象在意大利宮廷中蔓延開來。
早期芭蕾正是貴族們所追尋的,擁有文化與德性的藝術形式。換言之,正是在上世紀宮廷風尚的影響之下,舞蹈教師對藝術獲得了的全新認知,使早期芭蕾成為了擁有文化內(nèi)涵的優(yōu)雅藝術。
根據(jù)現(xiàn)有資料可知,十五世紀的意大利出現(xiàn)了三位舞蹈教師,分別是多梅尼科、古列爾莫和科納扎諾。多梅尼科(約1400-1470)來自于皮亞琴察,為當時意大利北部諸多宮廷中的貴族階層教授舞蹈,并受到了廣泛歡迎。
古列爾莫(約1420-1481)和科納扎諾(約1430-1484)是多梅尼科的弟子,在后來亦成為了具有影響力的舞蹈教師。他們延續(xù)了薄伽丘時代意大利宮廷中的傳統(tǒng),依然為貴族階層教授舞蹈。也正是這些貴族家庭雇傭了舞蹈教師,并在重要的公共和國家慶典活動中參與舞蹈表演。
在十五世紀初,意大利的一個舞蹈流派出現(xiàn)了,由于其發(fā)生于倫巴第地區(qū),因而被稱為倫巴第舞蹈流派。倫巴第舞蹈流派的基礎由多梅尼科所奠定,并在科納扎諾和古列爾莫二人的努力下得到了進一步的發(fā)展。
此時的舞蹈教師們已擁有自身對舞蹈的認知與理念,認為舞蹈需要通過智力來理解和表演。多梅尼科將其舞蹈編排與舞蹈理論置于書面上,約于1455年完成了舞蹈手冊《論舞蹈和編排的藝術》的寫作,此手冊是西方歷史中出現(xiàn)的第一本舞蹈理論手冊,而多梅尼科是西方舞蹈史上第一個將舞蹈記錄下來的人。
但此時的記錄還僅是以文字方式出現(xiàn),尚未出現(xiàn)舞蹈的符號形式。在多梅尼科的舞蹈論文創(chuàng)作完畢后,多梅尼科的學生古列爾莫和科納扎諾的舞蹈論文在1465年亦相繼完成,分別是《舞蹈藝術》與《論舞蹈藝術與實踐》。
他們的舞蹈理論是在追隨著多梅尼科的理論基礎上形成的,并做出了進一步的舞蹈創(chuàng)作與理論補充。根據(jù)三位舞蹈教師的手稿來看,其主要出現(xiàn)了兩種舞蹈形式,分別是巴薩丹薩舞和巴利舞,這兩種舞蹈形式皆是以男女對舞的形式而出現(xiàn)。
由此可見,舞蹈教師們舍棄了環(huán)形群舞這一存在形式。在中世紀,教會將舞蹈活動視作身體進行的罪惡活動,而圓圈中的舞蹈更被視作魔鬼的舞蹈。而舞蹈教師的手冊中將此類舞蹈形式以摒棄,便是對身體罪惡的拋卻,其隨之追求的正是身體的儀態(tài)美。
早期芭蕾的歷史記載
正如弗蘭克斯(a.h.franks)在《社交舞蹈》(socialdance)一書中所說的那樣,一個民族的文化程度越高,其藝術活動的對象和功能就越明確。在文藝復興時期,人文主義者們將人作為重要的關照對象,而他們的哲學亦是有關于人的哲學。
在這一時期,人更加關注外在的舉止,有關人本身的藝術已然拉開帷幕,而舞蹈藝術是其最直接的表現(xiàn)形式。在多梅尼科的時代,早期芭蕾擁有更多的歷史記載,其沿襲了十四世紀意大利的宮廷風尚,即對道德的追求。
舞蹈作為以人體為載體的藝術形式,其道德首先體現(xiàn)在人體本身,通過十五世紀早期芭蕾的歷史記載,我們能更加清晰的了解到自十四世紀起意大利人所追求的道德觀,及道德觀在早期芭蕾中的注入。
十五世紀的意大利處于商業(yè)繁榮、經(jīng)濟發(fā)展迅速的環(huán)境中,國家內(nèi)部依然未達到統(tǒng)一狀態(tài)。新興資產(chǎn)階級的日漸崛起讓貴族們意識到了自身地位正在受到威脅。在這樣的情形之下,貴族們熱衷于一切可以提升自身榮譽的方式與手段。早期芭蕾無疑成為了一種受歡迎的、培養(yǎng)貴族日常儀態(tài)的教育課程。
十五世紀上半葉,教育家維托里諾-達-費爾特雷(vittorinodafeltre)在意大利建立了人文主義學校——帕多瓦大學。從維托里諾-達-費爾特雷學校聘用的專業(yè)教師名單中,我們可以了解到學校擁有音樂和舞蹈的課程。
此時的舞蹈課程類屬于體育課程,其在鍛煉人體魄的同時,輔助貴族擁有良好的體態(tài)與舉止,這對于上流社會的貴族是十分重要的。在意大利,一個君主有義務去結交社會上的各階層人物,而貴族雖然擁有優(yōu)越的出身,但在社交中只能依靠其自身的才能。因而,外在的儀態(tài)美為十五世紀意大利宮廷階層廣泛追求。
巴爾達薩爾·卡斯蒂廖內(nèi)是著名的意大利詩人,在其所著的《廷臣論》中向讀者展示了當時的意大利宮廷生活與審美傾向。作者通過貴族間對話的模式,圍繞著“何為完美的廷臣”和“何為完美的宮廷貴婦”這兩個主題而展開。
文中的貝爾納多·比別納姥爺認為,廷臣應當是身材健朗、舉止優(yōu)雅,人見人愛的。同時,在各種需要靈活性的活動中都應當保持靈敏。顯而易見,十五世紀的貴族希望自身成為完美的人,在任何方面都比別人略勝一籌。
費德里科姥爺亦表達了其所認為廷臣應當跳的舞蹈。他認為“廷臣要注意這一活動,因為跳舞是在許多人面前或眾目睽睽之下,依我看要保持一定的尊嚴,但舞姿應當優(yōu)美,流暢自然,使人感到輕盈和富于節(jié)奏感,不要跳旋轉舞和踢踏舞,一位紳士去跳或許就不太合適了?!?/p> "
由此可見,十五世紀的意大利貴族們十分追求人的外在風度,他們希望顯示出其自身的智慧、美德與優(yōu)雅,以獲得他人的尊敬與贊譽,因為他們害怕偏離祖先的道路、玷污家族的名聲,他們更希望青出于藍而勝于藍,獲得更多的贊譽。在盛行對人體關照的環(huán)境下,早期芭蕾的衍生并非偶然。
早期芭蕾的理念構成
藝術作為人類社會的上層意識形態(tài),其與社會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發(fā)展息息相關。像十四世紀宮廷中所宣揚的那樣,高貴成為了貴族們生活中的首要目標,而美德是高貴的全新闡釋。那么,舞蹈藝術若想提升其社會價值,也應當擁有自身的道德理念。
十四世紀意大利的早期芭蕾中擁有著形態(tài)上的“節(jié)制”,而在半個多世紀后,舞蹈教師們給予早期芭蕾以更深層的道德理念。舞蹈教師們汲取了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道德觀,并將其為己所用,注入到早期芭蕾的意義生成之中,為早期芭蕾賦予了更多的文化價值。
古列爾莫在其手稿中指出,“舞蹈的美德是精神運動的外在表現(xiàn),它與和諧的有序安排和完美的協(xié)奏相一致。它通過我們的聽覺愉悅地降臨到大腦和溫暖的感官,在那里產(chǎn)生了某些甜蜜的交感神經(jīng)。仿佛與它們的本性相悖,它們試圖盡可能地離開,并通過行動表現(xiàn)出來。當身體在跳舞時,這種來自甜美和旋律的行動被吸引到外部?!?/p>
顯然,舞蹈大師們選擇利用音樂與舞蹈密不可分的關系,使得舞蹈獲得道德內(nèi)涵。在古希臘時期,音樂便躋身于七藝之中,成為了高尚的藝術。其與柏拉圖的思想觀念息息相關。柏拉圖繼承了畢達哥拉斯的數(shù)字理念,認為世界中的萬物都是由數(shù)字組成的,數(shù)字乃萬物之源。
進而,柏拉圖發(fā)現(xiàn)音樂中的音律與音程亦可用數(shù)字來表示。柏拉圖認為,“有些聲音柔和而清楚,產(chǎn)生一種單整的純粹的音調,它們的美就不是相對的,是從它們的本質來的,它們所產(chǎn)生的快感也是它們所特有的。”
柏拉圖將人所產(chǎn)生的快感與數(shù)字比例相聯(lián)系,認為音樂正是通過數(shù)字的和諧比例,使人獲得了快感。人們可以通過音樂的和諧達到靈魂的共振。由此,柏拉圖認為應當創(chuàng)作節(jié)制的音樂,且應通過音樂的教育使人達到“善”。
在柏拉圖的時代,詩和音樂通常是“歌”的兩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此外,音樂或詩歌還常常包括舞蹈,詩、樂、舞的構成皆離不開節(jié)奏,音符按規(guī)則排列組成音程,形成曲調和節(jié)奏。有規(guī)律、和諧的節(jié)奏給人舒適的感覺,亦有助于人的身心和諧,反映人的道德觀。
柏拉圖對舞蹈的態(tài)度亦顯示出明顯的道德傾向,其將舞蹈分為滑稽的和嚴肅的兩種類型。由于滑稽的舞蹈使人民常常洶酒鬧事,不利于城邦安定,更不利于樹立良好的道德觀,柏拉圖宣稱滑稽的舞蹈并不適宜公民參與。
嚴肅的舞蹈分為兩種類型,一為堅忍型,二為克制型。其中克制意旨在表現(xiàn)和平、富足及可有適度享受的條件下的人的自制精神,展示他們沉靜、充實的內(nèi)心。在這里,柏拉圖將人體的身與靈置于相對的狀態(tài),仍將彼岸世界看作人生的終極追求,要求人體以節(jié)制。
亞里斯多德是柏拉圖的學生,他在繼承其老師觀念的同時,對其“善”的觀念進行了批判。亞里斯多德將目光從彼岸世界轉向現(xiàn)實世界,認為人的欲望不應當被壓制,因為欲望是人類屬性的正常需求,正如吃飯是為了維持生存,而非享受。與善相對的是惡,痛苦是一種惡,因而應當避免。
而與惡的、應當避免的東西相反的,就是善。所以快樂是某種善。肉體的快樂之所以被稱作惡是因為它總是與放縱的快樂相聯(lián)系,肉體的快樂似乎顯得比其他快樂更值得欲求,這是因為它將痛苦驅除,起到了治療的作用。
因而,亞里斯多德認為,不帶痛苦的快樂就不存在過度。因此,人適度的快樂,應當是被允許存在的,只要是合乎德性的行為都應當被得到允許。
此時的舞蹈教師選擇用柏拉圖與亞里斯多德的觀點為舞蹈藝術以辯護,當有人反對宮廷舞蹈這一藝術活動時,多梅尼科會用亞里斯多德的《倫理學》中的理論來辯駁,諸如“聰明的亞里士多德說過,允許王公貴族和統(tǒng)治者擁有他們的快樂”,以此肯定舞蹈存在的意義。
同時,多梅尼科亦汲取了亞里斯多德的中道觀,在文中表示,“所有的東西如果誤入歧途,也就是走極端,就會變質或變壞。而溫和的態(tài)度可以拯救一個人?!?strong>從此言論可以明確感知到,其觀念的生成與亞里斯多德倫理學觀念息息相關。
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亞里斯多德的理論成為舞蹈大師的辯護“武器”,為舞蹈藝術的發(fā)展開辟了文化道路。而他們所談的中道與節(jié)制,恰恰是十四世紀意大利宮廷中貴族們所熱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