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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介紹
就“千萬元尋狗啟事”一事,鄭州市公安局鄭東新區(qū)分局7月11日傍晚通報稱,該尋狗啟事系某傳媒公司法人楊某冰所杜撰,其后公益人士馬某在未核實的情況下擴散,而楊某冰其后又指使朋友王某聯系媒體發(fā)布“狗已在警方協助下找到”等不實信息。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楊某冰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對馬某、王某進行批評教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通報介紹,近日,一則“天價尋狗啟事”引發(fā)輿論廣泛質疑,公安機關迅速開展核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查,7月9日8時許,某傳媒有限公司法人楊某冰 (男,22歲,新鄉(xiāng)人)為吸引關注,杜撰其于7月8日在鄭州北龍湖附近丟失一條功勛犬,設置200萬、1000萬賞金等不實信息并發(fā)至網絡社交平臺,造成廣泛傳播。
9日14時53分,公益人士馬某(女,35歲,鄭州人)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使用微博賬號@鄭州流浪動物領養(yǎng)中心,將上述不實信息發(fā)布至網絡公共平臺,進一步擴大不良影響。
9日19時許,楊某冰迫于輿論壓力,指使其朋友王某 (女,24歲,河南安陽縣人)聯系發(fā)布該不實信息的部分自媒體和新聞媒體繼續(xù)發(fā)布“狗已在警方協助下找到”等不實信息。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楊某冰處以行政拘留15日處罰;對馬某、王某進行批評教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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