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介紹
10月27日,廣州一女子吃飯不給錢,并稱自己是“天使”,表示要以“天使”的名義掛賬。
視頻內(nèi)容顯示,該女子十分囂張地對民警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我是天使,我肯定要給錢的,我說要掛賬?!?/p> "
飯店老板李先生稱,該女子在飯館共消費百余元,報警后仍無法處理,后了解到該女子是慣犯,曾多次吃霸王餐。“她說她是天使,吃飽了她不買單了,我們沒辦法,后來就報警了,(后了解)她不是第一次了,是慣犯,吃了100多元。”李先生說。
視頻中,女子還稱食物難吃,并以此為由侮辱廚師,“燒鵝沒有鹽,那個廚師是不是流浪漢來做的,天使是揚善除惡的,對這種惡毒的行徑,你說該怎么處置?”
該女子還說:“虎落平陽被犬欺,這兩個月天使沒錢?!?/p>
李先生表示:“覺得她腦子沒問題,如果她確實有困難沒關系,但不是這樣的,她性質(zhì)不一樣了,相當于霸王餐了,我覺得這個人太可惡了?!?/p>
對此,網(wǎng)友們紛紛表示:“這是天使被黑得最慘的一次!”“天使從不拖欠,更不會揭人短,天使的心腸不允許天使這樣做,她如果說自己是魔鬼我倒覺得有可能?!?/p>
那么,吃霸王餐、賴賬的行為會面臨什么樣的后果呢?
此前就有類似的報道,據(jù)澎湃新聞消息,平湖法院曾審結了一起案件。因惡意消費、逃單賴賬,被告人管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據(jù)了解,2021年5月24日,平湖市乍浦鎮(zhèn)的一家美食店店主報警稱,店內(nèi)有顧客吃完飯不肯付錢。店主表示,這名男子看起來30多歲,一個人點了些小菜和酒水,一共花了110元。
“之前有一次他也吃飯不給錢,我想著才50塊錢就算了,當吃點虧買點教訓好了。沒想到他又來了!”店主稱,因男子戴著口罩,自己一時也沒認出來,結果這次對方又耍賴不肯付錢。
這名男子隨即被警方抓獲,并被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diào)查。
經(jīng)查,2019年4月初至2021年5月25日期間,管某在明知自己無能力支付費用的情況下,在餐飲、ktv、住宿、滴滴等行業(yè)多次惡意消費共計2947元,且拒不支付消費款,相關事實超10起。
平湖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管某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價值2900余元,屬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jù)犯罪事實、情節(jié)、性質(zhì)和悔罪態(tài)度等,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
法官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外消費時應以誠相待、量力而行,切勿心存僥幸惡意逃單。吃霸王餐等惡意消費行為不僅擾亂了商家正常的營業(yè)秩序,還可能使逃單者受到行政處罰或承擔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商家如遇類似情況,要理智處理、及時報警,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p>
轉自:九派新聞
來源: 濟南經(jīng)濟廣播fm90.9